旨在取消強積金「對沖」的《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(抵銷安排)(修訂)條例草案》,終在6月9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,並在6月17日刊憲,預計在2025年「積金易」平台全面運作時實施,成為強積金制度實施以來一大重要里程碑。
上述安排討論了超過20年,經歷兩屆政府提出方案,有關爭拗甚至早於強積金制度成立時已存在,今次獲立法會三讀通過,亦非一帆風順,反對聲音主要來自商界,理據有三,包括目前香港經濟不景,營商環境已非常嚴峻,取消對沖將加重企業尤其是中小企的負擔,隨時觸發倒閉潮;企業為了減輕負擔,或會增加聘用兼職、外判,致使就業市場更不穩定;僱員或會為了獲取長期服務金而「博炒」。
*僱主擔憂可以理解*
其實,僱主有所擔憂,絕對可以理解,但似乎有點過慮矣。皆因條例將於2025年時才實施,在新一屆政府矢志令香港「由治及興」下,相信到時經濟將有另一番面貌,營商環境大為改善。
此外,根據勞福局局長所說,僱員薪酬只佔平均營運成本約三分一,取消「對沖」對僱主平均成本影響只有約0﹒35%,影響比今年可能出現的通脹更少。況且,政府還會提供資助,僱主支付「兩金」的金額,每名僱員更設上限,首3年只是3000元,其後每個階段遞增,資助期長達25年(見表)。
至於「博炒」理論,相信只會有零星的個案,絕大部分「打工仔」不會抱以如此心態。事關條例在指定日期(轉制日)實施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(合稱「兩金」),僱主仍舊可以「對沖」,以僱員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(或過去12個月的平均)工資的三分二,乘以轉制日前的服務年資計算;轉制日後的「兩金」,才不能「對沖」,而工資及「兩金」的上限,維持與現行制度一樣,前者為2﹒25萬元,後者為39萬元,換句話說,每多一年年資,所得「兩金」只會增加1﹒5萬元,為此放棄長遠而穩定的月薪,機會成本太高,並不划算。因此,政府有需要多加進行解說,消弭商界的疑慮,以免加深勞資雙方的矛盾。
*僱員得到更大保障*
對於僱員而言,取消對沖機制可謂期盼已久的好消息,從此不用再「貼錢炒自己」之餘,也可得到更大退休保障。簡單舉個例子,假設僱員在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工資為1﹒5萬元,受僱期為4年,此部分應得「兩金」便為4萬元;離職日前最後一個月工資為1﹒8萬元,轉制日後受僱期為3年,此部分應得「兩金」則為3﹒6萬元,兩者合計7﹒6萬元。如果僱主強積金累算權益有7萬元,對沖了轉制日前受僱期的4萬元後,就還有3萬元保留在帳戶內;換句話說,僱員將得到7﹒6萬元加上3萬元,合共相當於10﹒6萬元權益,遠遠高於現行制度下只得到的8﹒4萬元(1﹒8萬元 X 2╱3 X 7年)。
事實上,自制度2000年實施以來,被對沖的「兩金」金額,高達500億元;這些本是市民的退休儲備,如今取消「對沖」,可謂撥亂反正,完善了強積金制度,與建立制度時為市民提供退休保障的初衷一脈相承。相信在強積金法例完善之後,各僱主會更用心地處理公司的強積金僱主帳戶,挑選合適及回報理想的強積金受託人,畢竟很多僱主、管理人亦持有供款帳戶,所以在公在私都需要小心選擇,如欲了解詳情或有任何疑問,請向自己的強積金顧問查詢。
*取消對沖後,僱主的「兩金」負擔比率*
取消對沖後,僱主的「兩金」負擔比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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僱主就每名僱員的「兩金」負擔比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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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對沖後的年份 總額為50萬元界線以下 總額超過50萬元界線
1 - 3 50%,上限為3000元 50%
4 55%,上限為25000元 55%
5 60%,上限為25000元 60%
6 65%,上限為25000元 65%
7 70%,上限為50000元 70%
8 75%,上限為50000元 75%
9 80%,上限為50000元 80%
10 80% 85%
11 80% 90%
12 85% 95%
13 85% 100%
14-19 90% 100%
20-25 95% 100%
26 100% 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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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一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產品分銷及策略部主管
黃煥儀
原文載於《經濟通 – 積金攻略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