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理财焦点》「港车北上」刚于6月1日接受合资格香港私家车申请,已获批的香港私家车可于7月指定日子,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往来香港与广东省,每次入境内地后可停留不超过30日,每年在内地可累计停留不超过180日。此后港人以自驾的方式,经大桥到广东省作短期商务、探亲或旅游,就变得更加便捷,难怪反应热烈,首日抽签便有近万个车主登记。
港人申请「港车北上」,除了需要领有香港及内地的私家车驾驶执照,以及开车前往本地指定验车地点验车之外,还需购买汽车保险;不过,随着两地已就跨境汽车保险「等效先认」安排达成共识,香港车主便可向16间香港保险公司,直接投保符合规定的「等效先认」保险,即是在香港汽车保险保单上,附加内地汽车保险,无需另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(简称交强险)。
*「等效先认」保险,一次投保两地车保*
「等效先认」保险包含三个部分,包括香港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或综合保险,以及广东省的交强险和选择性的车辆商业保险(商业险)。有关第一个部分,即香港车保,相信所有车主均很熟悉,因为根据《汽车保险(第三者风险)条例》,任何人(包括车主及司机)在道路上使用汽车,有责任确保有关汽车已购备有效的第三者风险保险,承保意外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赔偿,否则即属违法,而以每宗事故计,保额为1亿元。
为了增加保障,例如车辆因意外碰撞、火焚、偷窃及恶意行为等所导致的车身损失,以及为受保驾驶者提供人身意外伤亡赔偿、为受保驾驶者及乘客提供医疗赔偿等,不少车主更选择投保综合保险。
至于第二个部分,即广东省的交强险,亦属强制性--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,在内地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,其所有人或管理人须投保交强险。
当投保人在内地使用受保机动汽车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,便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以每宗事故计,内地的法定要求为20 万人民币;当中,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人民币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﹒8万人民币;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人民币,就算投保人被判定无责任,上述三项无责任赔偿的限额,则分别为1﹒8万、1800,以及100人民币。
*提升保障,加购商业险*
值得注意的是,交强险的保障范围,只包括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,并不包括受保车辆车上的司机及乘客,而每次事故的总责任限额只为20万人民币。因此,为了提高保障,涵盖受保车辆车上的司机及乘客,以及提高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,「港车北上」车主不妨附加投保商业险,前者保额可选择1万至10万人民币,后者保额可选择100万至1000万人民币。所以,在投保前,应留意相关条款及细则。如有需要,可考虑寻求独立专业意见。
最后,要留意的是,内地交警截查「北上港车」时,或会要求出示交强险证明,建议车主列印纸本保单,并且随身携带;此外,万一发生意外,必需即时报警,以及通知保险公司,并且等待相关人员到场勘查兼进行记录,切忌私下和解,或将车辆驶离现场,否则随时触犯内地法例。
原文:冼健岷 理财焦点 – 经济通 ET Net